公告

辦理本市教育局學輔校安室軍文通用專員職缺遴選案第二次公告

發布單位:人事後勤業務 發布日期:2018.03.16
一、 依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07年1月15日桃教學字第1070003080號函辦理。
二、 職稱員額:專員1員(薦任第八職等至第九職等)
三、 工作內容:綜理學生事務、輔導、校園安全防護與通報、全民國    
防教育、中等以上學校軍訓及護理等事項。
四、 受推薦者條件:
(一) 現階中校,109年4月16日以前屆滿最大年限或申請提前退伍人員,不列入候選。
(二) 於現任學校(單位、職務)服務滿1年以上者【計算至107年4月16日,任務遷調人員其原校(單位)年資併計】。
(三) 應具備指參學資或碩士以上學資。
(四) 近三年(自104年4月16日至107年4月16日止)未受記過以上處分。
(五) 參加遴選者應熟習Excel、Word、PowerPoint等軟體之應用。
五、 請有意願遴選該職缺之軍訓教官,填報以下資料:
(一)任務遷調個人申請表
(二)107-2晉任資績分表(計算至107年4月30日)
(三)推薦表
六、 相關資料請於107年3月23日1500時前將紙本(正本)繳交聯絡處,附件一、二、三電子檔請e-mail承辦人:tycloyeh@yahoo.com.tw. 逾時視同棄權,請學校人事承辦人轉知同仁。




File:
        107--057-辦理本市教育局學輔校安室軍文通用專員職缺遴選案第二次公告.doc
        附件1--人事個人資料簡表.doc
        附件3--推薦表.doc
        附件2-107-2資績系統v107.0221-上校公告版.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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