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教育部辦理服務績優現職主任教官及未設主教之生輔組長表揚推薦作業

發布單位:人事後勤業務 發布日期:2018.03.06
依國教署107年3月2日臺教國署學(一)字第1070022312號函辦理。
二、推薦標準:各項標準均計算至107年6月30日止。
(一)年資:
1.現職主任教官任滿5年以上(含代理主任教官,年資得併計)。
2.學校未設置主任教官之現職生活輔導組組長任滿5年以上(簡稱:獨立生輔組長,年資得併計),獨立生輔組長職務須經本署核定,始得併計。
3.上述二職務併計任滿5年以上(年資得併計)。
(二)考績:近5年考績均考列甲等(含)以上。
(三)獎懲:近5年不得有懲處紀錄。
(四)近5年未曾獲得相同獎項之表揚。
三、請各單位依附件範例格式繕造推薦名冊及推薦表(如附件),於107年3月13日10時前(無須備文),正本寄交人事助理陳鈴玉教官彙辦,逾期不受理。(電子檔請寄送電子信箱tycloyeh@yahoo.com.tw)。




File:
        1070022312.pdf
        1070022312_1.xls
        1070022312_2.doc
        107-045-教育部辦理服務績優現職主任教官及未設主教之生輔組長表揚推薦作業.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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